关于开展宁波市劳动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3-03-30浏览次数:235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 导纲要(试行)>的通知》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宁波市劳动教育新思路、新路径,新举措,推进大中小学劳动体制机制的创新, 促进劳动教育内涵提升和科学发展,提升宁波市劳动教育研究的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市劳动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普高、职高、在甬高校,教科研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教师均可参加。

二、 选题方向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开展劳动教育实际情况,提出下列参考选题。

1. 统筹资源、构建模式、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

2. 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 让学生学习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通过劳动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 .发挥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教育功能,形成劳动光荣、劳动伟大的正确观念;

5. 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掌握劳动技能、提高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6. 选择合适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做好劳动保护和学生人身安全;

7. 完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拓展课程内劳动教育内容;

8. 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

9. 建立和完善学生劳动评价制度、开展劳动教育督导评价。

上述选题仅供参考,可积极拓宽选题范围。

三、 撰写要求:

要求主题明确、观点鲜明、论据详实、论证充分、有真实准确的数据、案例。论文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左右。

四、 参评时限:

近二年期间撰写的涉及劳动教育领域的研究论文。且未在市级以上评选中获奖或未曾公开发表的,均可参加本次劳动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凡以第一作者身份报送的参评论文的,每人限报1篇,作者署名不超过3人。

五、 论文格式

所提交的论文应包括封面和正文两部分。

封面二份。封面内容包括标注、标题、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并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1)

正文五份。内容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

论文标题使用二号加粗宋体;摘要使用小四号仿宋体;关键词使用小四号加粗仿宋体;正文使用小三号仿宋体;参考文献使用五号仿宋体。正文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工作单位。

论文要求用Word排版,A4纸正反面打印。

六、 评选办法

本次全市劳动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分小学组、初中组、普高组、 职高组、高校组(含科研单位)5个组别,分别设一等、二等、三 等奖若干名。学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论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拟获奖论文将在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上进行公示。拟获奖的论文将查重检测,对有抄袭行为的取消获奖资格。

  七、报送办法

本次优秀论文评选,我校限额5篇。

530日前各学院将电子版优秀论文上报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67日前,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推荐项目。

68日前,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统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纸质材料为:封面二份,正文五份(具体要求见论文格式),汇总表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凯莉,闫磊(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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