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180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甬政办发〔200174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开展2021-2022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以下简称“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坚持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并重,着力引导和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在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瞄准基础前沿、科技产业发展重点和“卡脖子”难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积极投身我市“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和重点产业领域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走在两个先行最前列,奋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提供坚强科技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准确、文字简练、逻辑性强,同等条件下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研究的论文将优先评奖。

(二)有效时段

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或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并入选正式出版论文集的论文均可申报。

(三)作者资格

1.凡作者为我市科技人员(科协组织的会员优先)的论文均可申报;第一作者为我市科技人员的与外地合作论文也可申报;受委托承担我市有关项目的研究成果论文(作者非我市科技人员)也可申报,但需提供委托方证明。

2.多人合作论文申报作者不得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以协作组、课题组形式申报的论文,必须署主要完成人名字,人数不超过5人。

凡属技术总结、综述文章、调研报告、翻译文章及出版书籍等均不在申报之列。

三、报送要求

(一)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每人限报1篇。每篇论文须提交以下资料(含电子版):

1.宁波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附论文成果相关证明;

2.参评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一式两份;

3.参评一等奖优秀论文需附查新报告。

(二)根据报送要求,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65前统一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12)交至校科协或科研处联系人的钉钉或门户邮箱

四、组织形式

(一)由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统一领导本次评选工作。

(二)优秀论文的评审在各推荐单位初评的基础上,组织专业学科评审组进行分组评审,最后由市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获奖论文将以适当方式公示。

五、奖励方法

优秀论文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项,其中一、二、三等奖颁发市政府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奖颁发市科协荣誉证书。

联系人:贾男 2254 金旭东 6205

 

 

                          浙江万里学院科协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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