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宁波)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3-05-17浏览次数:97


学院、部门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征集有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宁波)(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基金定位

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宁波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交叉融合创新,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联合基金项目一般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类型共同限项申请。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二、指南领域方向

面向我市三大科创高地战略领域和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之城战略需求,重点围绕“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生物与农业、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能源与化工、环境与生态、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等7个领域进行征集。

三、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

1.科学性。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发展紧迫需求中的共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词汇;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申报要求,避免陈旧或重复资助,特别是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重复。

2.规范性。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详见附件3),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每条研究方向原则上不超过三句话(50字以内);避免简单拼凑、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漏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3.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原则上不体现“宁波市”的名称,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应保证足够的申请团队,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4.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宁波市的需求、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5.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

(二)指南建议人条件

1.建议人一般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一般应具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面上项目或1项重点项目以上经历或同等水平,并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重点支持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和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科研人员牵头提出指南建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注意事项

1.由部门择优推荐、统一报送。

2.请建议人填报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表(见附件1

3.鼓励各单位联合市内外优势科研力量提出指南建议。

42023年度未获采纳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可再次修改后报送。

(四)报送时限

学院、部门20235291700前,将联合基金指南建议表(附件1)和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报送至校科研处。

联系人:金旭东、焦海峰   62052267

科研处

20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