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鄞州区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3-06-19浏览次数:166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现就2023年度鄞州区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鄞州区相关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通过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鄞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为鄞州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目标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申报

本年度课题采用“15+N”课题研究体系进行申报,“15”为命题模式,N为自选题模式。

(一)“15”个命题如下:

1.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的鄞州路径研究;

2.鄞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研究;

3.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的鄞州实践研究;

4.鄞州率先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研究;

5.依托轨道交通打造鄞州高密度经济走廊;

6.鄞州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7.发达地区服务型经济发展经验及对鄞州的启示;

8.鄞州加快推动乡村人才振兴面临问题及对策研究;

9.鄞州巩固都市核心区地位策略研究;

10.鄞州城市公共空间更新路径研究;

11.鄞州提升城市软实力的经验借鉴与实现路径;

12.鄞州区盘活存量资产专题调研;

13.加快探索现代社区建设鄞州路径;

14.鄞州区新就业形态发展研究;

15.鄞州区楼宇经济发展研究。

(二)“N”为申报者紧紧围绕鄞州区相关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结合鄞州发展实际和自己研究专长及学术积累自选题目开展课题研究和申报,要求针对性强、举措具体、调研扎实、可实践落地。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长期关注鄞州发展,具有一定研究能力。鼓励课题组成员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与区级机关、镇街联合,课题组组长为第一作者。

2.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或研究报告+论文。请特别注重研究提纲和研究思路的撰写,这是作为立项与否以及立项分类的主要依据。撰写中,一定要紧密结合鄞州实际,观点鲜明、数据详实、分析透彻,对策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每人原则上限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国家级和省、市级相关研究课题的,不重复申报。

4.区社科院(联)将组织专家学者对课题设计论证开展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预计30余项(具体数量以实际申报为准)。研究报告收集后,区社科院(联)再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课题AB两类等级、并公布立项名单。

四、结题方式

1、发布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的,须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刊发或收录,且标注“鄞州区哲社规划课题成果”的,直接通过验收。未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刊发的和未标注“鄞州区哲社规划课题成果”的,经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内容上必须紧扣所承担课题的主题和研究范围。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0字。

2、成果形式为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经《鄞州社科》专报刊发并被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并签署意见的也直接结题。决策建议稿字数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0字。

五、课题经费

立项课题一般A类课题1万元;B类课题5000元。课题验收后,课题成果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增拨经费1万元。课题成果获其他区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增拨经费5000元。课题的主要成果,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增拨经费6000元,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增拨经费3000元,发表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明“鄞州区哲社规划课题成果”等字样。

六、材料申报

1.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713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一式4份,A4纸打印,

2.项目完成时间为20231015日前,一般不予延期。

联系人:徐凯莉(2907),闫磊(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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