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袁茂发布时间:2023-07-30浏览次数:55


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支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促进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根据《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暂行办法》(甬政社联〔20047号)规定,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1.宁波市社科工作者或以宁波市社科工作者为主创作的具有较高学术和应用价值,且出版经费困难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

2.哲学社会科学译著、教材、通俗读物、资料和论文汇编,以及申请者与国(境)外作者合著的著作或在国(境)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3.列入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市社科院(市社科联)资助每部著作出版经费5万元,超出部分由作者或作者所在单位承担。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和申请著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户籍在宁波市,或在宁波市有固定工作的著作权所有者;凡与市外人士合作的申请者,宁波市作者必须是该著作第一作者;凡由宁波市多名作者集体创作的成果,应以著作出版时封面署名的作者名义集体申报,如果以其中一位或者几位作者名义申报的,须经未列入申报名单的作者签署书面意见,并表明其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请者必须已经完成成熟的书稿,已送出版社,并签订出版合同。

3.同一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资助,同一著作同时申报省和市出版资助且同时获立项的,市级所立项目自行撤销。

4.申请著作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出版政策规定;文字量一般应在20万字以上,图片数量适当控制。

三、申请材料

1.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82210点之前统一将电子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纸质材料包括:出版合同复印件1份,《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2份,《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6份。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和相关信息。申请表和活页A3纸打印、中缝装订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

1.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办法和程序。

2.宁波各高校、市委党校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上报。其他申报人,直接向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报。

3.经评审列入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须将书稿电子稿交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并签订协议书。

4.出版时,须按要求,统一开本和封面设计,封面左上方标注“2023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开本为710×1000mm/16。出版后,及时送交20册至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徐凯莉(2907),闫磊(20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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