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按照《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甬科高〔2023〕73号)要求,在2022年度已征集入库的项目指南编制专家信息(原重大科技任务攻关专家)基础上,宁波市科技局现公开增补“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各领域专家,入库并参与到今年的技术需求指南编制工作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原则
指南编制专家应具有较高专业或学术水平,对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发展有持续深入研究,熟悉我市产业发展基本情况,对国内外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产业技术需求有了解把握;专家本人在相关领域或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能站在全市产业发展角度分析并研判相关领域国内外发展趋势,从我市产业发展需求角度,凝练技术需求指南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相关指标;专家愿意为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事业出谋划策,且能有精力投入我市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编制工作中。
最终参与本年度技术需求指南编制工作的专家,不参与申报其凝练设计指南所属专项的所有项目(课题)。
二、专家应具备条件
1. 具有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并从事实际研究开发工作,熟悉所从事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产业发展现状;
2. 从事的研究开发领域、学科方向符合重点研发计划领域,详见附件1填表说明;
3. 目前仍然从事相关技术领域研究或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
4. 对相关产业技术具有较深了解,能正确把握指南各项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5.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如岗位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0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不限年龄;
6. 具备良好政治素质和客观民主公正作风,积极抵制影响秉公履职的行为和现象,本人无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行为。
三、征集范围和要求
1.专家主要从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以及符合一定要求的荣誉企业中产生。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由其单位科技(科研)处审核推荐。
3.各归口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专家不超过20人,且确保每个研究领域推荐人数适当均衡,其中推荐组长不超过3人。
4.2021、2022年度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推荐申报。
四、推荐方式
请专家所在学院、部门做好严格审核把关,完整填写《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编制专家申报表》(附件1)、《宁波市“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编制专家征集汇总表》(附件2)。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3年10月19日15点前将附件1的word版和附件2的excel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577123502@qq.com,逾期不受理。
科研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