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31浏览次数:82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高教学会[2013]08号文件通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于2011年5月组织了“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共有146项课题被立项为“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其中获准中国高教学会立项9项。为保证研究项目的顺利开展,保证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根据“课题立项通知”(浙高教学会201115号)要求,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及最终成果鉴定。学会秘书处拟于2013年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有关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在我会立项并获资助的“十二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均需参加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其中获准国家立项重点课题(3项)接受中国高教学会课题中期检查。自筹经费课题由各委托管理单位组织检查,并统一向我会提交课题研究的自查报告。
二、检查内容
主要是立项课题的运行情况,包括: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存在问题、重要变更、下一步计划、可预期成果等,详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课题组自查与学会督查相结合。自查时间截止今年6月底,请项目负责人于6月20日前将课题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至校科技部,并将电子稿发送至科技部门户网。
四、结题事项
对于已完成课题研究并取得相关研究成果的课题,请各位课题负责人于6月3日前提交材料申请结题,学会将于6月中上旬组织专家开展首批“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
联系人:陈一女   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年5月30日